1、他们是时尚的仲裁人,是终审法院,而且他们深知这一点,并听从命运的安排。
2、曾设立过特别法庭对此纷争作出仲裁。
3、实质性印度法律应适用于本仲裁条款.
4、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。
5、“久拖不办要追究一把手失职”,“凡副市长、副秘书长开会协调,一定要拿出仲裁意见,没有把握的事可随时直接请示市长。
6、伊朗被海牙国际法庭繁琐冗长的仲裁过程所拖累,错失废约的良机。
7、海众代理客户进行各类诉讼或仲裁案件涉及各类争议。
8、当然有.比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就是这样的机构.
9、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就临时仲裁作出规定,这是我国在立法制度上的缺憾。
10、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,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。
